10.3969/j.issn.1673-1093.2003.06.006
关于设计院改制后实现稳定和发展工作的探讨
@@ 设计院实行改制,由全民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市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只是改制的时间和进程的快慢问题.根据苏州市政府改制工作部署,我院从2000年底启动改制工作,2001年底基本完成各项改制基础工作及改制审批手续,到2002年8月完成了新公司工商税务登记,实现新公司的运作,前后经历了近2年时间.
设计院、改制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事业单位改制、科技型企业、税务登记、市场主体、审批手续、工作部署、法人实体、市政府、苏州、启动、经历、进程、基础、工商
F4(工业经济)
2004-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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