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儒佛道思想看中国法治建构的缺位
健全的法治和相对完备的法制思想是西方法律体系的重要特征,以儒佛道为主要代表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据主导地位,其多方面积极价值不可泯灭,但在思维模式、学术理念和社会基础等多方面缺乏实现法治建构的可能性。当今中国应该在保持民族本位文化前提下,积极弘扬传统文化价值,同时坚持法治社会的构建。探索传统儒佛道文化和法治理念的相融性和互补,是中国弘扬现代先进文化的应有之义。
西方法律体系、法治、中国传统儒释道、文化互补
D99(国际法)
2015-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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