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性创新,情报可以做什么
颠覆性创新理论早已不是新鲜事物.早在1995年,克莱顿·克里斯坦森(Clayton M. Christensen)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颠覆性技术:逐浪之道》(Disruptive Technologies: Catching the Wave)一文,首次提出了"颠覆性技术和颠覆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的概念.1997年,当首部著作《创新者的困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 When New Technologies Cause Great Firm to Fail)出版时,作者克里斯坦森还只是哈佛商学院的助理教授,但是此书就此确立了他在技术创新管理领域的大师地位,因为他在这本书中系统地提出了"颠覆性创新理论".2000年以后,他又出版了《创新者的解答》(The Innovator's Solution)、《创新者的修炼》(Seeing What's Next)两本书.克里斯坦森用他的"创新三部曲"奠定了"全球创新大师"的学术地位.2014年6月《纽约客》杂志发表了哈佛历史学教授吉尔·莱波雷(Jill Lepore)对颠覆性创新理论的批评与质疑文章:"从创业家到大学生,颠覆式创新现在已经被广泛滥用了",甚至认为他的理论依据"令人怀疑".2015年10月,《麻省斯隆管理评论》也有文章质疑"颠覆性创新"理论,认为"只有满足特殊条件,我们才能完整应用颠覆性创新理论".关于Uber和特斯拉公司究竟是否属于颠覆性创新者也存在争议.
颠覆性创新、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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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0;I207.22;G311
2017-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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