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14/j.cnki.11-1962/tu.2023.02.01
低碳、近零碳、零碳公共建筑碳排放控制指标研究
公共建筑功能类型复杂,碳排放强度受能源结构、气候区、建筑类型等多种因素影响,其碳排放量差别较大,如何科学设定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低碳、近零碳、零碳排放控制指标是引导公共建筑减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本文首先系统分析了 GB 50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T 51350-2019《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之间相对节能比例、运行参数、能耗限值的联系,在此基础上分别研究了提升建筑能效和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对公共建筑减碳的量化影响,并提出了低碳、近零碳、零碳公共建筑分级控制指标约束方法与数值建议.结果表明:提升建筑能效至超低能耗建筑能效水平可使得各气候区、各类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较基准建筑下降30%~40%以上;若在建筑达到近零能耗建筑能效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相对于基准建筑的减碳率可再增加15%;以GB 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中各类公共建筑全口径碳排放强度为基准值,以实现零碳排放为目标值,将公共建筑碳排放分为低碳、近零碳、零碳三级进行引导,采用相对减碳率或碳排放强度绝对值进行约束,则不同气候区低碳建筑相对减碳率建议为30%~40%,近零碳建筑相对减碳率建议为45%~55%,并从建筑类型、气候区、太阳能资源分区分别提出碳排放强度绝对值建议.
低碳建筑、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公共建筑、控制指标
39
TU831(房屋建筑设备)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基金
2023-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