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528.2006.01.013
关于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评价问题
根据JGJ26-95的规定,对目前采用的建筑物能耗评价方法(JGJ132-2001)的测定条件,以及建筑物的评价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建议有关部门尽早修订目前执行的建筑节能检验标准,强化建筑物设计过程管理和施工质量监督,不必对建筑体系成熟、施工工艺确定的节能建筑进行节能评价,只需进行节能验收.对采暖居住建筑运行能耗的评价可与热计量收费的改革相配套,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运行节能.
居住建筑、节能、检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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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832.5+1;TU111.19+5(房屋建筑设备)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基金
200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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