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招投标办法将作重大改革
2001年,我国建筑设计招投标办法将作重大改革。设计单位在投标时,只需为招标者提供创作构思,即概念设计,而业主对投标单位只能采取一对一的招标方式,过去那种“一网打尽”、相互压价的传统方式将被淘汰。设计最高取费将由 2%提高到 5%。这是建设部副部长叶如棠在“第七届首都建筑设计汇报展”上提出的。
建筑设计、设计招投标、招标方式、投标单位、设计单位、概念设计、创作构思、建设部、副部长、业主、首都、汇报、改革
32
TU7;F40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