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辩--浅谈『新三会』和『老三会』的互补关系
@@ 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就是把国家独资的行政管理型企业,改造成为国家控股、资本多元化的股份制市场经营型企业.改制以后,使企业经营者获得了法人财产的支配权,股东为保护自己的投资不被企业经营者损害和侵吞,必然要建立制约性强、监督及时、权利到位的法人治理结构,由此产生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合称"新三会"),再加上改制前企业已有的党委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合称"老三会"),改制后的企业如何处理这两套班子的关系,就成了企业改制中的焦点问题和敏感的问题.
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新三会、老三会、企业经营者、企业改制、职工代表大会、型企业、资本多元化、行政管理、市场经营、焦点问题、国家控股、股东、法人财产、制约性、支配权、监事会、股份制、改制后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8-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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