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再审对传统刑事再审制度的启示
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离不开刑事再审制度。而“以审判为中心”理念下的新刑事再审是对现实中如钱仁风案与陈满案的刑事再审引发地思考,追本溯源,是源于对传统刑事再审的思考:审判监督理念的不科学、启动刑事再审主体的不完善、检察机关无再审抗诉资格以及重新审判方式的不公开四个方面。因此,我国的刑事再审制度亟待以审判为中心,借鉴大陆法系的刑事再审制度,从树立新的审判监督理念、重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资格、赋予检察机关的抗诉资格以及完善刑事案件审判方式四方面探讨我国重构刑事再审制度的方法与路径。
审判为中心、传统刑事再审、公众参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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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2017-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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