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311.2010.17.032
试论我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
良好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是现代公司制度的组成部分.我国公司在治理结构上采用了双层制的监事会制度.为加强监督效率,又引入了单层制的独立董事制度.然而,构成监督机制的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发挥却不尽人意.因此,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任务,首先就要在现有的监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兼存的框架下,在立法和制度上对两者予以完善,以协调运作,提高监督效率.然而,更重要的是,探索两种监督制度有机融合的更合理、更科学、更有效的公司内部监督模式.
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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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6(企业经济)
2010-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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