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93.2018.10.005
剩余电流保护器“30mA·s”的规定和相关问题探讨
结合交流电通过人体时的效应示意图及RCD动作特性,分析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总配电箱中的“30 mA·s”RCD要求能否保证人身安全.提出30 mA的RCD可作为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措施,大于30 mA的RCD可作为间接接触电击防护和接地故障火灾防护措施.根据剩余电流优选值提出配电系统设置多级RCD实现其选择性的要求.
剩余电流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30 mA·s优选值、分断时间、选择性、直接接触电击防护、间接接触电击防护、接地故障
37
TM502(电器)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