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93.2008.08.009
《高规》9.1.3条没有从强条中退出
对<建筑电气>2008年第3期刊登的<消防专用供电回路适当放宽的可行性探讨>一文中提到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1.3条"已经从强制性条文退出,变为一般性规范条文",提出商榷.解析<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对9.1.3条修订的来龙去脉,说明9.1.3条仍然是强制性条文.最后对强条的摘录提出建议.
强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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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3;TU9
200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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