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制定本实施意见.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建筑施工企、业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施意见、生产经营、建设部、总监、住房、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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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7;TP3
2016-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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