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发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一、事故等级划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建设部、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死亡、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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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TP3
2008-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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