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52X.2004.07.020
建筑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的难点及对策
@@ 为了保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职工的后顾之忧,<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建筑法>颁布后,全国各地先后推广实施了此规定.截至目前,各地的发展不平衡,相对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发展较快,落后偏远地区发展较慢,有的甚至还没有实施.
建筑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地区发展、建筑法、危险作业、推广实施、合法权益、不平衡、保险费、经济、保护、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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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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