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52X.2004.06.001
安全工作中的『主动』
@@ 最近,在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中,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行政一把手都相继"主动"地引咎辞去了领导职务,这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认真贯彻的极好范例,是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安全工作的一个显著标志,也为进一步建立干部"问责制"提供了动力.然而,我以为这样的"主动",实乃是被动的不得已而为之的"主动",在安全工作中,领导干部还是应该多一些主动的"主动"为好.
特大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安全工作、特大事故、领导职务、领导责任、火灾事故、工作条例、干部选拔、党政领导、党和国家、中石油、一把手、问责制、密云县、吉林市、钻探、行政、井喷、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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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2;D26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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