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9.05.016
工程合同译评(3)FIDIC文本中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下)
我们知道,按照承包商义务范围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建造合同Construction Contract、设计—建造合同Design-Build Contract和设计—采购合同(或交钥匙合同)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在传统建设工程建造合同Construction Contract中,承包商通常不承担永久工程的设计义务;如果包含设计内容,一般也仅限于在合同规定的限度内,为履行施工义务而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但是,建设工程实践中,在建设工程建造合同Construction Contract中,已经出现由承包商承担"部分"永久工程any part of the Permanent Works设计的情况—但还没到达到像设计—建造合同Design-Build Contract中那样根据业主一般要求负责设计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除了需要履行其一般的施工义务外,还必须履行其承担的"部分"永久工程设计义务,并完成该部分工程的施工.
2019-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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