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8.11.006
抵扣链条不完整是企业税负不减的主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1月16日下发财税〔2011〕110号文件《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开,至今已整整两年时间了.该110号文件出台当初,经调研两家房建特级资质企业的税负比”营改增”之前分别增加了91.78%和122.15%,一家装饰企业税负增加了1.8倍.可以说,全行业对”营改增”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持怀疑态度.由于建筑工程普遍施工周期较长,即使到2016年底大部分企业在手项目绝大部分依然干的是实行”营改增”时间节点—2016年5月1日以前签订的项目,加上有少数企业钻政策不配套、征管人员业务不熟悉的空子,把一些应该按照新政策计税的,提前按老项目交税,所以实施改革后得出了没有增加负担这样不切实际的调研结论,这实际上是误区和假象.
2018-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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