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7.08.014
宁夏: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告别”终身制”
3月1日,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宁夏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鼓励宁夏自治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使用获得绿色评价标识的建材,明确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当使用获得标识的绿色建材.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标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可申请延期复评.
宁夏自治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化委员会、建设项目、城乡建设、住房、有效期、政府投资、生态城区、绿色建筑、经济、建筑项目、管理办法、财政资金、保障性、扩建、公共、改建
S15;F27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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