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7.02.009
创新消耗量定额编制引领装配式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正式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装配式定额》),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装配式定额》编制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提高定额的市场适应性和引导作用,呈现以下新亮点.一、编制内容丰富翔实,覆盖各类装配式建筑工程《装配式定额》充分结合目前推行装配式建筑的特点,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标准,针对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建筑特征的建筑产品,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钢结构工程、装配式木结构工程、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措施项目等五部分内容,共编制了236个子目,填补和完善了全国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体系的空白.
坚持创新、消耗量、定额编制、装配式建筑、建筑发展、建筑工程、木结构工程、工程计价、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市场适应性、工厂化制作、钢结构工程、标准化设计、引导作用、建筑特征、建筑构件、建筑产品、计价体系
F3 ;D63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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