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7.01.007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责任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建议
安全监理责任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为建设工程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设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我国现行的安全监理责任制度既有别于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制度,又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对于安全监理责任设定的合法性与否以及废与立,一直是业内人士争议的话题.笔者以为,只要《条例》未作修改和未被撤销,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就应该义无反顾地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法律制度相关理论进行研究,这无论是对于现行安全监理责任制度的完善还是对于改革现行中国模式的监理制度,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立法价值.
建设工程、监理责任、法律制度、缺陷、安全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安全、责任制度、监理人员、安全生产、项目管理制度、管理条例、中国特色、责任设定、相关理论、人员设置、立法价值、监理制度、国际通行、管理职责
TU7;F40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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