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3.10.009
四川启动受损建筑安全鉴定工作
为推进”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在前期重灾区公共建筑及民用建筑安全性应急评估基础上,4月28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4·20”芦山7 0级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修复加固拆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目前启动对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的进一步安全鉴定、修复、加固、拆除和灾后重建的基础依据.从4月29日起,芦山县的房屋安全检测评估已全面展开,全县的房屋都将陆续接受检测.前期的抽样检测中得出,只有不到10%的房屋可以使用,60%的房屋严重受损.此次通知主要就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修复、加固、拆除工作等有关事项做了要求,农村房屋则参考已有的《四川省农村房屋地震破坏技术程度判别导则》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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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3;T-6
2013-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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