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2.21.021
完善工程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的对策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将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消防设计、建设工程、验收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抽查、竣工、监督管理制度、消防机构
TU998.1(地下建筑)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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