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2.10.040
《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月实施
随着《江苏省》在江苏省人民政府第八十九次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这一规定即将于今年六月一翻起施行。该规定要求: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更新、改造和公用部位火灾隐患整改的费用,在建筑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除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依法或者约定由物业服务费用支付外,其他费用可以纳入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
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服务费用、人民政府、火灾隐患、建设单位、维护费用
TU892(房屋建筑设备)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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