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2.10.022
新疆:保障性住房建筑质量实行“实名终身制”
日前,记者从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保证保障『生住房工程质量,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保障洼住房实行建筑质量“实名终身制”,必须在保障『生住房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地要在永久性标牌上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新疆自治区、建筑质量、保障性、终身制、住房、工程质量、永久性、城乡建设
TU712.3(建筑施工)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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