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纠纷多是非得失依法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0577-7429.2011.22.035

口头约定纠纷多是非得失依法定

引用
2007年7月,常州某房地广升及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需要装修其两幢办公楼及建造一幢二层的售楼处。该房产公司法定代表入的哥哥就介绍了常州某装饰设计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承接上述工程。由于房产公司与装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间私人关系较好,所以双方口头约定,工程造价按照装饰公司实际发生的成本外加10%的利润结算工程款。

约定、纠纷、装饰公司、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装饰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款

TU238.2(建筑设计)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8-4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建筑

0577-7429

11-1405/TU

2011,(2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