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10.21.017
例说工期顺延与工期索赔中的法律问题
@@ 案情简介
2007年7月5日,华星公司与某市第二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二建公司承包华星公司开发的某大厦桩基、土建等工程,合同总价3269万元,工期为420天,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因乙方(二建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乙方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四/天向甲方(华星公司)支付违约金.
工期索赔、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支付违约金、专用条款、合同价格、工期延误、某大厦、桩基、土建、签订、承包、案情
TU7;F40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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