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07.18.022
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原越级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 ”案情介绍” 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公司)欲建一集办公、餐饮、娱乐、商业于一体的多功能楼,慕名与当地颇具实力的信义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义达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信义达公司承建新达公司的多功能楼,36层框架结构,总高115米,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工期从2003年2月25日至2005年8月30日,合同价款4968万元,在工程施工期间,新达公司根据施工进度分期预付部分工程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新达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余款,如一方违约,应按合同价款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
工程竣工、资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施工期间、多功能、违约金、施工合同、框架结构、进度分期、建筑面积、建设工程、工程款、总高、责任、娱乐、验收、商业
TU7;G27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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