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04.07.013
提高人员素质改善监理水平
@@ 一、政府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监理工作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1.针对监理费事实上不能按政府规定标准支付,业主随意干预监理工作甚至带头违规,监理无法开展工作的不利局面,政府在批准受监工程建设时,应要求业主将所报建工程监理费交由各市建设监理基金会代为保管,将本由业主支付的监理费改由业主无条件委托各市建设监理基金会代付,监理费的付款条件由各市质检站出具证明.
人员素质、监理费、业主支付、建设监理、监理工作、政府、基金会、工程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建设、代为保管、质检站、建工程、证明、规范、干预、付款
F4(工业经济)
200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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