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7-7429.2001.02.005
质监站实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主体的质量责任,特别是在法律上第一次明确了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行政执法地位.
根据建设部、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改革,尽快建立起新的政府建设工程监督制度.为此,本人认为质监站实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有以下体会.
质监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质量管理条例、质量责任、行政执法、建设主体、监督制度、浙江省、建设部、政府、文件、改革、方法、法律、地位
TU2(建筑设计)
2005-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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