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1663.2015.01.009
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在职攻读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培养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自开办以来已逐步形成了培养单位的全国性布局和比较完备的一般性政策与管理制度,招录管理工作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同时在报考条件、录取、招生限额及其分配标准、录取结果排序管理、毕业资格确认等方面也面临着一系列具体问题,应在宏观政策的统筹和引导下,充分发挥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调控和行业性评估的作用,给予办学单位更多办学自主权,建立全日制和在职攻读分类指导与管理的模式。
法律、硕士学位、在职攻读、招生管理
G643(高等教育)
201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