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立法到教育立法学:法典化的学术因应
提升教育立法品质、实现良法善治是新时代教育立法的核心任务,其最直观的表达即教育法体系化与法典化任务的提出.教育法的体系化建设,不仅要针对具体教育法律问题开展立法研究,还要针对教育立法本身开展立法学研究,也即对教育立法原理、立法制度、立法过程与立法技术的系统化研究.只有构建系统的教育立法理论,才能为法典化奠定顶层设计与底层逻辑.基于此,应转变研究进路,从侧重概念分析、价值分析转向法释义学与社科法学并肩合作,既要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真实的立法议题,又要通过法释义学将这些议题转换为体系化的法律规范,实现教育法规范性与科学性的共同提升.同时,应在立法原则、立法技术与立法评估方面展开重点研究,为教育立法实践提供合理、科学、体系的理论指引与技术支持,改进教育立法质量,推动教育立法内涵式发展.
教育法体系化、法典化、教育立法研究、教育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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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G640;G40-011.8
中央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年度重大项目21XNL007
2023-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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