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权及其保障——新《义务教育法》何以落实和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教育人权及其保障——新《义务教育法》何以落实和完善

引用
新《义务教育法》使义务教育由原来的工具本位转变为权利本位,标志着教育的人权特性及其地位在我国的真正确立.教育人权是新《义务教育法》精神实质之所在.无论从制度安排上,还是现实选择上,《义务教育法》的实施需要在均衡化、问责制和弱势儿童受教育权利保障等方面不断地深化、拓展和完善:强化”均衡”这一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价值追求;落实问责制,建立一套可操作性较强的问责机制--受教育权利实现的制度保障;切实保障弱势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法、教育人权、均衡发展、问责制、弱势儿童

D9(法律)

200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9-4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教育研究

1002-5731

11-1281/G4

2007,(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