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保险诈骗案看民刑交叉案件中的法律冲突——以帅英骗保案为例
[案情简介]
1998年和2000年,帅英为其母亲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康宁终身保险.根据康宁终身保险条款的约定,仅7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方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交保险.但在1998年投保时,帅英母亲实际年龄已达77岁,超过保险合同条款对年龄限制的规定.对此,帅英在法庭上的解释是,因私人原因他在1997年将其母亲户口档案中的年龄改为54岁,在体检时曾找过他人代为体检.在1998年第一次投保时,保险业务员向帅英表示仅需按户籍登记情况填写即可.
民刑交叉案件、法律冲突、保险诈骗、诈骗案
D924.3;F842.0;R197.3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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