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有关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不足与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新《刑事诉讼法》有关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不足与完善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是刑事强制医疗的实体法根据.但是,1996年3月17日通过(199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旧《刑事诉讼法》)对如何实施该条款未作出具体规定,加之立法用语对“政府”未作出具体界定,实际上使得该条款成为侦查机关行使强制医疗权、滥用强制医疗程序、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的合法依据.2012年3月14日通过(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事诉讼法》)力图改变这一现实,规定了针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特别程序.这相对于旧《刑事诉讼法》,虽然是立法上的进步,但是强制医疗程序还存在着许多不足.

2014-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1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经营与管理

1003-3475

12-1034/F

2013,(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