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博士”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上诉案
上诉人:北京龟博士汽车清洗连锁有限公司
委托事项:“龟博士”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
诉讼标的:“龟博士”商标(评估价10.7亿元)
受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代理结果:胜诉
承办部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大要案中心
主办律师:向阳
承办律师:张群力 赵成伟
[案情简介]
被异议商标“龟博士”2010年市场评估价为10.7亿元,委托人正在使用,并在全国办理连锁加盟,涉及60万人的就业.被异议商标最初由长沙某汽车服务公司于2002年5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的服务为第37类,指定的服务项目为车辆加润滑油、车辆维修.2010年7月,该被异议商标经商标局核准转让给委托人北京龟博士汽车清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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