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的营销管理
国务院1980年批转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后,民营和私立医疗服务机构开始出现.1994年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民间开设医疗机构必备条件和审批手续.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转发卫生部等8部委《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民营医疗机构将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随着我国医改工作不断深入,国务院办公厅([2012]20号)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和康复医疗机构发展.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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