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475.2008.09.025
重构我国税务行政复议机构
@@ 税务行政复议是国家法律赋予纳税人的救济权,因纳税人申请而启动,通过纳税人的参与,客观上实现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监督;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有争议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进而体现税务行政复议所具有的行政监督职能.监督是纳税人权利救济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通过以权治权,对违法或不当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进行纠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重构、税务行政复议、纳税人、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监督职能、税务机关、权利救济、合法权益、人的参、救济权、合理性、合法性、国家法、治权、争议、违法、审查、申请、启动
D92;DF4
200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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