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475.2008.02.020
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强制性体制及其价值
@@ 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强制性体制,是指海上货物运输(主要是班轮运输)制度包含若干强制性规范,涉及当事人的基本义务或责任并形成一个框架体系.曾有学者主张在海上班轮运输领域应取消该强制性体制,恢复契约自由.近几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负责的一项新的运输公约在拟订中,其草案文本延续了强制性体制.本文通过分析三大公约的强制性体制及其价值,认为强制性体制应当维持.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班轮运输、契约自由、框架体系、基本义务、公约、性规范、委员会、贸易法、联合国、当事人、制度、责任、学者、文本、价值、草案
D9(法律)
2008-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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