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消费者共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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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3475.2004.09.017

与消费者共创品牌

引用
@@ 从某种意义上讲,品牌之如企业,就如宝剑之如剑客.武艺再高的剑客,假如没有一件称心的兵器,也无法在江湖上扬名.同样,企业倘若没有品牌,也是无法在市场上立足的.但是,企业的品牌又不完全等同于剑客的宝剑,因为企业的品牌虽是竞争武器,但更是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通过品牌,企业向消费者传达有关产品的信息,而且这种沟通的有效与否完全取决于消费者是否愿意接受.然而,大多数企业都只把品牌看成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竞争利器、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忽视了品牌的桥梁作用.这一观念造成不少企业盲目地从单方面创立品牌,而忽略从品牌与消费者关系上认识品牌价值.于是,出现了许多企业争创品牌,而消费者冷眼旁观的局面.实际上,消费者操纵了品牌的生杀大权,他们对于喜爱的品牌可以一掷千金,对不喜欢的品牌则弃之不顾,不管企业做了多大努力.

消费者关系、品牌价值、企业、消费者沟通、无形资产、桥梁作用、竞争、创立品牌、超额利润、宝剑、完全等、创品牌、信息、武艺、武器、市场、江湖、观念、传达、产品

F71;F29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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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3475

12-1034/F

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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