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475.2003.06.015
公司章程的契约性
@@ 对于公司章程的法律性质,学者们各持己见,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法”,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公司的内部规章更为合适,规章性是公司章程最根本的法律性质.本文认为,公司章程究其本质是一种契约,契约性是公司章程最根本的属性.科学地揭示公司章程的契约性,有助于正确认识公司章程的特点,更好地发挥公司章程的作用.
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契约性、主导地位、内部规章、自治法、属性、学者、科学
D92;F83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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