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475.2001.04.020
互保?互不保!
@@ 2000年10月17日,某中外合作企业被一家私营企业接收,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或有事项直接导致的兼并事件.在这家私企兼并意向书上写道,由于该企业为对方提供了26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同时有500多万元应收账款,如果不接收而对方破产,公司势将因担保连带责任随之破产.显然,兼并行为是不得已的、被迫的,是或有事项”惹”下的祸害.那么,从兼并事件背后,我们又看到了什么呢?
兼并事件、或有事项、中外合作企业、应收账款、私营企业、破产、连带责任、兼并行为、家私、贷款担保、意向书、银行
F83;D92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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