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复议制度研究——以高等院校校生纠纷为视角
教育行政复议制度应当成为我国高等院校教育法律纠纷救济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破除教育行政复议制度的理论桎梏并使之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从二次申诉转换为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的范围、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三个方面促进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
教育行政复议制度、理论桎梏、完善
G46(教育行政)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牵动计划重点项目QD1211001
2015-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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