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隐藏于玩闹与暴力之间
我国的中小学校已被逼到急需彻底认清什么是学生欺凌的时候了.两年来,善抓热点的媒体和敏感的学术界都对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做了大量的报道和研究,国家层面也于2016年发布了防治学生欺凌的指导意见.许多调查都显示,中小学生中欺凌者和被欺凌者所占比例相当惊人.学校对欺凌的认识还很模糊,对欺凌的防范意识与应对措施更为薄弱.某项调查显示,10%的学生承认自己欺凌过同学,而90%的学生认为自己曾被欺凌过(10%的学生认为从未被欺凌过).研究认为,承认自己欺凌过同学的人数要少于研究者访谈认定的人数,而承认自己被欺凌过的学生要多于研究者访谈认定的人数.不同的调查在这几个人数比例方面差异很大,难以进行直接比较分析.主要问题在于对欺凌的内涵界定.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基本上仍借用20世纪90年代挪威心理学家丹·欧维斯(Dan Olweus)所作定义的三个核心要义:以强凌弱、身心攻击、重复发生.后来诸多研究者不断丰富其定义,增加“感受痛苦”为第四个要义.这四点就认识什么是“典型的欺凌”来说,公认较为可信,但对于更多处于临界状态的欺凌判断,该定义就不好区分了.我国在出现了若干全社会关注的欺凌事件后,欧维斯定义的难以界定之处越发明显.
2017-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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