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18X.2014.05.010
政府在教育发展中的职责研究
政府作为公共教育服务的主要责任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重新审视政府与教育的关系,即政府对教育的介入与干预的形式和内容.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在于: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关注向注重服务转变,重构政府在教育领域实施公共权力的职责及其限度.政府职能转变应聚焦强化维护教育公平的责任、推进提供教育服务的改革、减少对学校的干预和控制三个方面.
政府职责、教育发展、教育管理、公共服务
G521(中国教育事业)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地方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实证研究”DJA120297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1-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