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18X.2014.05.001
初中校独立设置问题及相关假设
在2013年《教育科学研究》第8期卷首《尴尬的“初中”教育阶段》中,笔者曾就我国初中校独立设置问题表达了一点看法,简要描述了初中教育阶段的“尴尬”境况.“初级中学”曾是学制上明文规定的独立办学阶段,拥有特定价值.随着时代的进步,一方面,初中教育成为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点”,法律地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初中教育在现实中却越来越成为高中教育的“附庸”.“初中毕业证书”虽具法律地位,但对个人就业来说价值极其有限.于是,笔者感叹道:“是初中给社会带来了麻烦,还是社会给初中带来了尴尬,这是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初中校独立设置问题与义务教育问题密切关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1年对194个会员国的义务教育统计显示,实施7年以下义务教育的国家占19.1%,8~9年义务教育的国家占38.1%,10年以上义务教育的国家占42.8%.由于一些国家的小学教育为五年制,所以可以视8年与9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大体相同,而法定10年以上义务教育的国家则是将高中教育也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初中校、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教育、国家、设置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阶段、高中教育、法律地位、教育科学研究、小学教育、教育问题、教育统计、教育法规、价值、个人就业、初级中学、毕业证书、五年制、育成
G40;G63
201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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