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18X.2008.03.004
由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论教育增进学生幸福的价值
@@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幸福是指主体通过创造性劳动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意识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引起的精神上的满足,其基本条件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表现为人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其全部才能和力量.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学生、理想和目标、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创造性、自由、智力、意识、条件、体力、劳动
G4 ;G42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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