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354.2005.z1.036
对制订结构级热轧钢板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探讨
@@ 1前言
目前热轧钢板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亦即没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在对热轧钢板实施检验时,缺乏法理依据.所以,急需制定热轧板强制性标准,以促进国内相关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革新,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防止不符合中国强制标准的国外低价位、低品位的热轧钢板进入中国市场,适应生产和贸易发展的需求.制订结构级热轧板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结构级、热轧钢板、国家强制性标准、热轧板、检验检疫部门、国际竞争力、中国、强制标准、贸易发展、技术规范、技术改造、法理依据、产品质量、低品位、低价位、标准具、增强、市场、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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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5(流行病学与防疫)
200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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