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776.2006.10.008
高职教学改革要以培养职业能力为重点
@@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把"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作为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内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必须树立"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思想观念,高度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培养.
高职教学改革、培养、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学生职业能力、改革和发展、指导思想、思想观念、能力为本、高职教育、办学方针、国务院、实践、技能
G71(职业技术教育)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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