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权力的变迁及其应对
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并予以公布.《规则》中明确了教师拥有惩戒的教育权力,在此之前,教育部明文规定过教师拥有批评学生的权力.批评意味着教师只能从言语上评价和说服,身体上的任何攻击都是违规的.对于教师来说,惩戒权的确认不仅是多了一种教育手段,更是对教师尊严的重视.实际上,《规则》对于教师的惩戒权有着严格的前提限定.批评权也好,惩戒权也好,都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教育权力的一种约束.一名真正优秀的教师并不会因为批评权还是惩戒权而产生制约感,教育家教师的教育行为更多的来自于内在的教育良知.
教育权力;批评权;惩戒权;教育惩戒;教育良知
2021-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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