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形式-内容”认识框架的语文课程性质再论
清末民国时期,诸多学人为探索语文课程“是其所是”的独特性及科学性,选择了“形式-内容”认识框架并最终向“形式”目标偏移,这为我们确立语文课程性质提供了新思路.“学习正确理解和熟练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课程性质核心表述,既保证了语文技能培养等形式目标的主体地位,也能涵括生活经验及人文教育等方面的从属目标.在此基础上对语文课程标准的性质表述提出了建议.
语文课程、形式内容、目标、性质、特点
B02;A84
该文为四川省教育厅2016年重点项目“语文教育‘形式观’的当代流变与应用研究”16SA0106
2017-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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